8 回复
1971年10月25日,第二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,决定恢复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。
这个决议草案是由阿尔巴尼亚、阿尔及利亚、缅甸、锡兰(今斯里兰卡)、古巴、赤道几内亚、几内亚、伊拉克、马里、毛里塔尼亚、尼泊尔、巴基斯坦、也门民主共和国、刚果人民共和国、罗马尼亚、塞拉利昂、索马里、苏丹、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、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、也门、南斯拉夫、赞比亚等23个国家共同提出的,并得到了另外53个国家的支持。
阿富汗,不丹,巴基斯坦,缅甸,斯里兰卡,印度,伊朗,伊拉克,以色列人,叙利亚,科威特,马来西亚,新加坡,蒙古,尼泊尔,也门人民民主共和国,阿拉伯也门共和国,阿尔巴尼亚,奥地利,匈牙利力,荷兰,比利时,保加利亚,罗马尼亚,捷克,斯洛伐克,苏联,芬兰,挪威,瑞典,冰岛,阿尔及利亚,利比亚,突尼斯,埃塞俄比亚,刚果,赞比亚,加拿大,古巴,墨西哥,智利,厄瓜多尔,秘鲁等国家。
1971年,联合国就中国重返联合国的2758号决议进行表决,最终获高票通过,这5国也都投了赞成票,历经历史大潮的变迁,后来都解体了:
1、苏维埃
2、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
3、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
4、埃塞俄比亚帝国
5、苏丹